各班: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传承“太行精神”,秉承“致知于行”校训,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堪 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 理办法》(校学[2017]23 号)《中北大学“美利信”奖学金、“美利 信”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学[2020]13 号)及相关奖助学金设立协议内容,现对 2022 年秋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美利信”助学金:4人,每人资助 3000 元。
(二)“勤奋励志”助学金:1名,每人资助 2000 元。
(三)“望山”奖学金:一等奖 1 人,奖励 4000 元;二等奖 1 人,奖励 2000元。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大二、大三、大四的本科生,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美利信”助学金
1.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2.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二)“勤奋励志”助学金
1.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或因病或遇到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
3.本学年未受到个人及企业资助。
(三)“望山”奖学金
1.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简朴,积极进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20%。
2.获得“望山”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同一学年内其他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
四、评审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 党委签字报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组织校级评审会,确定全校获奖及受助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捐资方审定。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院评审结果报告一份。
3.学院公示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学院党委签署“同意推荐”意见的《中北大学 2022 年秋季社会资助奖助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5.会议标题明确的学院评审会议照片 3 张电子版(1M 以上)、纸质版。
6.“美利信”助学金需提交学院党委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盖章的《中北大学2022 年秋季社会资助奖助学金评审备案表》纸 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7.为不断深化资助育人成效,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申报学生需撰写一封给予捐资方的感谢信,一份200 字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一份 1500 字的个人事迹,一张 1M 以上的个人照片,提交电子版。以上材料将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列作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
8.参评学生留意班级群通知。具体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学生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择优评选。
2.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练就本领、回报社会的意识。
3.评审全过程要及时留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