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级,23级研究生各班: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个人:
三好学生(含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含标兵)
2.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含优秀研究生班主任)
3.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1.优秀个人依据《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校研[2014]第7号)进行评选。
2.“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班主任”依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研究生班主任评选办法》(校研[2011]31号)进行评选。
3.综合奖学金依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21]2号)进行评选。
三、具体流程
1.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班级和个人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资格审核,按比例确定本学院获奖个人及集体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将名单和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
2.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3.召开校级评审会,评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时间要求
(一)优秀个人、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
9月14日上午11点前,申请者将《优秀个人登记表》交给班长,各班组织初评并将候选人材料上报学院。
上报材料包括:
1. 《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登记表》
2. 《 学院 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汇总表》
9月14日下午6点前,申请者将先进班集体及优秀班主任的申请材料上交学院。
上报材料包括:
3.《中北大学 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4.《中北大学 学年优秀研究生班主任申报表》
(二)综合奖学金
9月30日下午18点前,Y231801班将学生的《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上报学院。
五、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仅限于23级研究生,“三好学生”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3级研究生总数的4%以内,“三好学生标兵”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3级研究生总数的1%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限22级、23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2、23级研究生总数的4%以内,“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2、23级研究生总数的1%以内。
2.“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参选班集体需组建一年以上,比例控制在本学院研究生班集体总数的15%以内。
3. 综合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已注册的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外校借读、休学、定向委培的研究生不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备注: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本地工行卡)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研究生评优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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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